象山西周一名男子到小河里电鱼,不幸猝死在小河里。昨天,网友“狼吃泡泡糖”在本地论坛里发帖说了这条消息,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。“象山户外应急救援队”的官方微博也在事发的19日下午3点多发微博称:“中午12时象山西周一男子溺水,我队接到西周派出所指令第一时间三名队员赶赴现场,打捞上来时溺水者已无呼吸。”
记者了解到,前天中午10点多,有村民路过西周加油站附近的一条小河时,发现一男子漂浮在小河上。这名村民随即报警,当地警方、户外救援队、医务人员赶到现场,组织人员将漂浮于小河上的男子拉上岸,不幸的是,这名男子早已没有呼吸,身体已经僵硬。
死者被户外救援队员打捞上来时,身上穿着一套黑色电鱼防水服,背上还背着电瓶。法医在现场判断,死者的死亡时间已有数小时,死因可能是电鱼时不幸电到了自己。警方依据各种线索推测,死者可能是前一天晚上摸黑在小河里电鱼时,发生了意外。
现场有村民认出死亡男子,是西周本地人,姓潘,在当地一家公司里上班,并非专业的捕鱼人。
潘某在小河里电鱼时,穿着橡胶制的防水服,为何会触电,还导致身亡?象山一位从事电瓶销售的石经理和记者说,现在,一些非法电鱼的人使用的电鱼机,主要由1只12伏电压的电瓶和1只逆变器组成。电鱼时,输出的电压是220伏,跟家用电是一样的,这么高的电压是能把鱼电死,但如果人接触到,也会致死或昏迷。如果人在水里突然触电,会全身麻痹,站在水里无法动弹,随后便会倒于水中。由于电鱼时身上还背着电瓶,人一旦倒入水中,想自己再爬起来,可以说非常难。
而潘某为何会身亡?石经理推测认为,在水中行走时,防水服很有可能会被小河里的尖利物品刺穿刮破而漏水导致触电,或者是潘某不小心在水中滑倒,身体接触到了水。
昨天,记者在网上注意到很多网友都在关注“象山西周一男子电鱼不幸身亡”一事,大家惋惜这名死者的同时,也把焦点聚焦到了电鱼破坏河流生态的问题。
有网友表示,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,小鱼当即就被电死,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能活下来,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。因此电鱼作业被业内称为“绝户”捕捞。采用电击、电网等办法来进行捕捞,将会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,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。
网友“闯关东”说,电鱼对河流生物链影响非常大。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,浮游生物、微生物数量增多,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就会受到严重破坏。
在农村,背着电瓶在河道、溪坑里电鱼并非罕见事,电鱼把自己电死或者电死同伴的事也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了,但仍有人为了捉几条鱼,不顾风险去电鱼,甚至有人把电鱼当成了一项职业。
据了解,电鱼被我国《渔业法》明令禁止。《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办法来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,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
警方提醒广大市民,使用电瓶捕鱼不仅违法,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,望广大市民勿拿生命当儿戏,切勿私自用此类违法方式来进行捕捞。